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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生简报200410

发布者:计生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4-09-15

综合信息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

全体成员会议

8月3日下午,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市长助理方仁臻主持,市委书记佟桂莉、市长戚哮虎、市委副书记朱关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首先听取了市计生局关于2004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意见、上半年指标执行和评估情况及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汇报,并对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全体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强基础、重服务、创特色”的总体目标以及杭州市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实施意见,以强化基层基础和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工作实绩比较明显:计划生育统计质量进一步提高,后进面进一步缩小,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进一步扎实,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市委副书记朱关泉在听取汇报后指出,上半年我市计生工作围绕各项指标硬任务,各级责任主体真抓实干,使计生工作形势既有巩固又有好转。但也存在着基层基础不够扎实,应对新情况措施较薄弱,利益导向机制得不到落实等突出问题。他认为:抓好下半年工作,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抓教育、育氛围,不折不扣完成各项硬性指标。积极做好被称为“计生第一基础”的育龄妇女普查工作,使最有效的长效避孕措施得以更为广泛的落实,建立和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重点兑现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家庭的奖励政策。

市长戚哮虎对计生公益金专户的设立,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奖励政策的兑现,计生指导站修缮经费的落实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最后,市委书记佟桂莉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一是平衡工作抓后进。在继续巩固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下半年计生局要加大对基础薄弱乡镇的督查指导力度,落后乡镇要向后进转化明显的乡镇学习,尽快跟上全市的步伐。二是基层基础抓农村。要加强培训,提高计生队伍素质,特别是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要督促落实村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村级的考核力度,并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实现计生工作重心真正下移到村。三是优惠政策抓落实。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市本级的优惠政策今年一定要兑现到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确保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至少享受一项优惠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使人人皆知、户户享受。

 

市长助理方仁臻在半年度形势

分析会上提出要求

 8月11日,市政府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半年度形势分析会,市计生局班子成员及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参加了会议。这个会是贯彻落实8月3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的重要会议,既是个总结会,也是个动员会。其目的是总结上半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肯定成绩,分析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研究对策措施,扎实推进下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完成省、杭州市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会上市长助理方仁臻认真分析今年以来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及面临的形势,并就做好下半年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突出重点,攻坚破难,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新水平

。要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我市已经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今年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正式给予救助,对农村放弃二孩生育的家庭,经个人申请、乡镇核实,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户给予适当奖励,变惩罚多生奖励少生。希望各乡镇(街道)抓紧出台配套政策,保证财政投入,确保奖励资金按时到位,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至少享受一项优惠政策。切实推动后进乡镇的转化,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市计生局要继续对基础相对薄弱的乡镇实施重点管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快转化进程;基础较差的乡镇,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正视问题,查找差距,分析矛盾和问题所在,提出措施,一条一条抓落实,一件一件求实效,一项一项上水平,尽快改变落后面貌。调整工作思路,突破工作难点,积极探索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路子。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依法行政、长效避孕措施落实成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各乡镇、街道要调整工作思路,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信息,尽量减少计划外出生。市计生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要围绕工作重点、难点,搞一些试点,积极探索解决新问题、新情况的新思路、新路子。

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组织领导,坚决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及村要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主要责任,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认真抓,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抓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科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观。要采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以政策法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增进群众对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殖健康等知识的了解,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引导教育群众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引导教育干部正确把握形势,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或畏难情绪,强化人均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抓综合治理,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人口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项工作。市里要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坚持专门队伍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自觉参与。要认真贯彻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努力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抓基层基础,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重心在基层。当前,做好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关键是要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推进村民自治,强化村级责任制的落实。一要强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落实;二要加强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改善服务站、所的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有设施做事;三要切实加强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特别是做好调整后村级管理员队伍的培训工作,要在计生队伍中发扬乐于奉献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队伍。

 

计生法院联动  加大执法力度

7月16日凌晨,市法院执行局3名法官和2名法警在常安镇政府计生办工作人员陪同下,对常安镇两例计划外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市法院执行局在对这两例违反对象多次上门执法无效后采取的强制措施。此次强制执行,对一例拒缴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进行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另一例缴纳部分社会抚养费并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书。

常安镇属我市相对偏远山区,计生工作基础较差,群众生育观念较落后,计划外生育现象屡禁不止。针对这种局面,常安镇以加大执法兑现力度为突破口,严惩计划外生育对象。上半年以来,镇政府在市法院执行局的配合下,已对8例计划外生育对象实行联合执法9次,对3名计划外生育对象分别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对其余对象责令限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在执法过程中,大多数违法对象后悔不已,都说想不到多生一个孩子还要被拘留,而且被拘留后依然要兑现社会抚养费,早知道这样就不违法生育了。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生条例》颁布实施后,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真正有法可依,对计划外生育对象处罚力度更大,手段更硬,执法更严。

据统计,今年1—8月份全市共立案征收社会抚养费216例,已征收社会抚养费100余万元。其中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达57例,对11人进行了司法拘留,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里山镇国庆村出台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逐步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是新时期下农村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当前,我市各乡镇街道纷纷出台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或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如灵桥镇、受降镇、环山乡等;有的乡镇街道积极准备,通过多方调研、座谈,已经出台了讨论稿,如富春街道、东洲街道、高桥镇、春建乡、里山镇、新桐乡等。

近日,里山镇国庆村根据村级实际,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具体内容:(一)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效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对自愿终身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独女户家庭,村一次性奖励300元。(二)实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及人流引产手术的奖励和补助。对当年生育一孩主动落实放环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奖励50元;对当年生育二孩主动采取结扎手术的已婚育龄妇女奖励100元;对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避孕失败后自觉主动采取终止妊娠手术的给予50—300元不等的营养补助。这一奖励办法于200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湖源乡新三村计划生育工作出台新措施

新三村是湖源乡最大的行政村,分6个自然村,有6个村级计生管理员。近日,经新三村支两委讨论通过,出台了计划生育工作新举措:

(一)每位计生管理员每月必须要有三天时间专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即第一天在乡计生管理员例会前专门调查所在自然村的计生情况;第二天专门参加乡计生管理员例会;第三天为乡计生管理员例会后向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及做好随访工作。

(二)计生管理员发现计划外怀孕情况,及时向村主要领导汇报并陪同做好终止妊娠手术的,每例奖励200元。

(三)计生管理员必须及时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的随访工作。每随访一名计生对象,由村支付30元的慰问费。

(四)年度考核计生率达到100%,以自然村大小不等发放奖金,共计3500元。

 

 

富阳市举办村(居)计生管理员业务培训班。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提高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市计生局于8月19、20日对今年新调整的101名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分批进行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统计工作,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优质服务,计生协会等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了上岗考试。

里山镇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二周年。9月6日里山镇举办了专场文艺晚会,以纪念我国首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颁布实施。里山镇中心学校的师生与富春街道文艺演出队的演员们同台献艺,小品《只生一个好》引得台下观众哈哈大笑,歌、舞、越剧、黄梅戏等其它各类节目也精彩纷呈。同时,该镇四个村的腰鼓队也举着横幅、喊着口号前来助兴,用他们自己的行动表达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本次晚会吸引了数千名群众前来观看。既有效地宣传了“少生优生”的新型生育文化观念,促进了文明幸福家庭的建立,又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大源镇举办计划生育专场文艺晚会。为庆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两周年,8月26日晚7时,大源镇计生协会举办了一台专场文艺晚会,晚会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以歌舞、快板、说唱等艺术表演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深受农村百姓的欢迎。

环山乡为已婚育龄妇女定制计生服务联系卡。9月6日开始,环山乡对19个村的1205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查孕、查环、查病,同时发放计生服务卡1200余张。服务卡内容包括育龄妇女基本情况、生育政策、生育政策、生育审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制度、离婚手续等15个项目。结合普查,还向每位育龄妇女发放计生宣传。

渔山乡为更年期女性做好防护保健。9月4日,渔山乡特邀请了市妇保医院院长史亚萍为全乡中老年妇女上了一堂生动更年期女性身体防护保健知识课。深受广大妇女同志的欢迎。